【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办公电话】 0427-2269010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盘锦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5-12-23 浏览次数:1007次

1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关于公布小站稻等5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的通知》(国知发保函字〔2025〕173号),全国5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名单新鲜出炉,“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位列其中。这标志着历经三年精心筹建的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盘锦市特色产业发展再添“国字号”金字招牌。​

2021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指明方向。同年8月,我市抢抓机遇,积极申报并获批启动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筹建工作。三年来,我市紧扣“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目标,将地理标志保护与乡村振兴、产业升级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大米产业升级行动。深挖盘锦特色地域饮食文化,持续深化“稻蟹共生”立体生态种养模式,系统实施盘锦大米品牌提升战略,探索出一条生态养殖与文旅经济协同发展的特色路径。同时,创新构建“政府组织指导、协会运营保护、企业保障质量、农户积极参与”的发展模式,通过严格的标准管控与专业的品牌运营,不断提升盘锦大米的品质口碑与市场知名度。在系列举措的推动下,盘锦大米品牌价值实现稳步增长,从2021年的570.08亿元跃升至2025年的623.55亿元,连续7年位居辽宁省农业区域品牌榜首。

此次成功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不仅是对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发展成果的肯定,更成为产业提质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全新起点。“十五五”时期,盘锦市将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以更务实的举措推动盘锦大米品牌运用,全力将“盘锦大米”打造成全国地理标志产品标杆,让这张“国字号”名片成为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产业兴旺的“金钥匙”,为盘锦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能。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64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1011319号-3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183号

联系电话:0427-2269010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