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加快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推动构建完善个体工商户服务体系,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聚焦我市个体工商户发展现状,市市场监管局形成了本《指导意见》。
二、结构及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工作任务和组织保障2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工作任务。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建强用好“个体工商户服务站”、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推动提升融资服务质效、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创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有效推动扶持政策落地落细、跟踪监测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密切关注重点领域和特殊群体、统筹推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活动。
第二部分,组织保障。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扣优化服务“小切口”,有效促进迸发“大能量”,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因地制宜细化服务举措,创造性抓好落实,积极打造具有浓厚市场监管味、鲜明辨识度的地方服务品牌。
解读部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林常清
解读电话:221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