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4-27
- 浏览次数:0
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切实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行为。主要包括:
(一)限制企业自主迁移突出问题
1.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2.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将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等保持在本 地,或者要求企业在迁出时全额或者部分返还财政奖补资金;
3.以歧视性资格条件等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等。
(二)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突出问题
1.指定或者要求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特定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
2.对外地商品服务设定歧视性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阻碍、 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
3.对外地商品服务设置歧视性补贴政策或者收费标准;
4.要求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或者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本地企业之间相互采购等。
(三)妨碍企业公平参与异地经营突出问题
1.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标采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
2.设置不合理的名录库、资格库,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
3.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妨碍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 等。
(四)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突出问题
1.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外地企业市场进入隐性限制;
2.借助地方标准等变相阻碍外地企业、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 场;
3.通过与特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等。
二、注意事项
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三、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12315
电子邮箱:FLDK2019@1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投诉举报科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行为。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