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 简体版
  • |
  • 繁体版
  •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喜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24〕89号),文件提到: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进一步弘扬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优良作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新桥街道所等200个集体“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市食安办秘书科) 成为辽宁省7个获此殊荣的集体之一。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科(食安办秘书科)承担食安委、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工作。多年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服务食安委、食安办和全局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为人民群众构筑了一道可靠的食品安全“防火墙”。

    希望食品协调科(市食安办秘书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也希望其他的集体以先进集体为榜样,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为市场监管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计量监督检查进大集 护航春节消费安全
    下一篇: 精准计量护春运 “秤”心如意过大年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车站周边电子计价秤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