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 发布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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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把电动车产品质量关,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部署,有序推进。成立市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明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宣贯,凝聚共识。先后发放致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封信、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提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经销或选购电动自行车时的注意事项。发布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通报,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6件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召开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约谈会,对全市6家配送企业盘锦代办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代理商行政约谈指导会,对全市14家一级代理商、53家二级代理商进行行政约谈,要求代理商查找销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强化内部管控,堵塞漏洞,把好电动自行车进入盘锦市场的第一道质量“关口”。
三是多措并举,重拳纠违。落实鼓励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组织辖区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检查,联合市住建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工作宣传,全市已有102个小区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2681辆电动自行车安装智能阻止系统。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对全市四个县区191家物业公司以及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并发放《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6家未进行价格公示、21家价格公示内容不规范的单位进行指导整改。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企业146家,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法务部发函并抄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对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和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抽检不合格的2批次电动自行车强制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核实撤销。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上半年完成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11批次,电动自行车1批次不合格,已依法办理,该案件被省市场监管局确定典型案例;11月份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截至目前完成监督抽检46批次,待检测结果公布后,加强后处理工作;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23件,已结案21件,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140辆;《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协查协作、主动溯源,查处一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第十批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