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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接收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04浏览次数:1477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

接收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盘锦市市监督管理接收投诉举报的渠道公布如下:

一、邮寄(来访)渠道

  邮寄(来访)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二、电话渠道

  全国12315热线:12315。

  三、互联网渠道

  网址“ https://www.12315.cn/”、微信公众号“12315”、微信小程序“12315”、支付宝小程序“12315”、百度小程序“12315”等。

  自公布之日起,涉及盘锦市市场监管职能范围的消费维权投诉举报,请按照上述渠道反映。

特此通告。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