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稻气象致灾条件及风险等级地方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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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日前,盘锦市地方标准《水稻气象致灾条件及风险等级》已经专家审查会审核通过,标准起草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报批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
社会各界如对标准报批稿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9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于洪波
联系电话:0427-2269052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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