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做好国庆假期各项督查 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市场价格平稳
- 发布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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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我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履行监管职能,持续强化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筑牢了安全防线,各辖区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秩序规范有序,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无异常波动,未发生消费风险、出现生产隐患等情况。
药品安全方面:全市检查零售药店117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84家、化妆品经营企业53家。为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四个县区局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国庆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药品领域,重点检查进货票据、供应商资质等材料,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处方药销售管理、药品陈列储存管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存储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销售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行为;化妆品领域,重点对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标签标识、注册备案查询等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检查,向企业从业人员就国庆节期间的药品安全进行宣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市人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截至目前,全市药品、化妆品市场秩序稳定,未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食品安全方面:以大型商超、农批、农贸市场、餐饮企业、食品生产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综合治理,严查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网络违法销售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出动执法人员362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8家,检查农贸市场11家,大型商超122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22家,抽检节日食品14批次。
特种设备方面: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和国家、省、市“国庆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谋划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举措,采取专项检查、督查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严格值守,精准防控。各县区局和相关科室密切关注“国庆节”期间市场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提前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执法车辆32台次,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6家,发现隐患2处,已整改。燃气具销售单位29家,燃气企业11家,大型商场1家,农贸市场4家,未发现隐患。
价格监管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了市场各类商品、服务价格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未出现负面价格舆情。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节日期间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哄抬价格、擅自提高价格、低标高结、价外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二是在全市设立10个固定民生商品定向跟踪监测点位,定期对31种重点民生商品价格进行梳理、分析,及时掌握全市各辖区时令商品、重点民生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实现价格监管关口前移;三是发放《关于规范“国庆”期间节日消费和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在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告诫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价格自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守法诚信经营,依法明码标价,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有效预防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切实规避舆情风险;四是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围绕农贸市场、商超、药店、旅游景区、停车收费、宾馆酒店、餐饮住宿等行业领域共抽查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86个,现场对9个价签标价不全以及24个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指导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