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培训会
- 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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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近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大洼区和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共同举办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全市50家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和20名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市局专业执法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总局57号令)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云南弥勒“10·18”特种设备事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通过解读和案例分析,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责任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此次培训得到了参会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一致认可,大家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接下来,要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切实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单位电梯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