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快速发展的建议
- 发布日期: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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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旨在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条例》施行以来,盘锦市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上下足功夫、加大力气,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有效推进,推动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一、聚力部门协调联动,厘清工作思路,抓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培训成果
(一)个体工商户发展个性化。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具有“点多、量大、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水平差异化、地域发展差异化等特点,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当前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
(二)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表面化。个别单位对本领域内的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了解的不深不细,缺少调查研究,总觉得工作与自己没有关系,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推、拖、等、靠”的现象依然存在,“事不关已 高高挂起”的思想根深蒂固,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转变。各部门间责任不明确,界线不清晰,沟通不顺畅,合作机制不健全,“无事没人管,有事一起管”的现象普遍存在,“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调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条例》出台后,明确“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我市现有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117970户,占总量的76.92%。按照区域划分,盘山县有个体工商户18613户,占比15.78%;双台子区有个体工商户23955户,占比20.3%;兴隆台区有个体工商户46704户,占比39.59;大洼区有个体工商户28698户,占比24.33%。庞大的个体经营主体分布于全市的各个角落,这不是市场监管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管理与服务工作,需要举全市全市之力,共同撑10余万个体经营者的培育与管理。首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条例》的学习与培训工作至关重要,认真学、仔细悟,明确本领域个体工商户的意识形态,“哪些属于本领域的个体工商户”,“本领域的个体工商户分布情况”,知道“我该做什么”、“怎么做”,必须要“责任明确”、“权限清晰”,做到“不推责”、“不避责”、“不逃责”。其次,做好本领域、本行业个体工商户的摸排工作,务必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清单化管理,努力做到“尽责尽责”、“尽心尽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需要以上率下,同向发力、系统发力,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聚力统筹协调推进,压实主体责任,抓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成效
(一)服务理念的传统化。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是当前全面振兴新突破重要举措之一,然而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推向边缘化,始终坚持只有企业的蓬勃发展才能带动地区GDP的快速增长,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不同于企业的发展,带来的效益少,工作中心仍倾向于工业企业、贸易交易一类的经济回报大的经营主体的发展和扶持。
(二)服务意识的淡薄化。个别部门对“服务促发展”的理念领悟的不深不透,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没有真正做到“走脑入心”,“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有的时候停留在“口头上”、“形式上”、“文章上”。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得过且过”的思想依然存在,基层部门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量大、人员老龄化严重等因素也制约着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因素,导致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不均衡。
(三)《条例》出台后,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支持。”这标志着,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号角已经吹响,各级政府要各尽其职,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发展是根本”、“服务是前提”,提升是宗旨。首先,各级政府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明确发展方向,压实主体责任,专班研究推进,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巧思巧干,谋定快干。其次,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聚力多方合作,抽调精兵强将,加强对各地区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工作指导,“问诊把脉”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及时推广各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学习,共同推进,相互扶持,相互借鉴,携手共进。
三、聚力宣传引导,转变思想观念,抓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社会关注度
(一)发展的局限性。个体工商户的生存与上升空间有限,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弱势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较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太多的无奈与无助,受到市场经济发展冲击比较严重。用工短缺是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难题,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岗位门槛不高,容易就业,但是也普遍存在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稳定等特点。资金出现短缺是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障碍,近年来,由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的增加,经营收入的减少,资金流出现一定的问题,但由于个体工商户抵押物不足,出现融资难题。一系列的因素,导致个体工商户对未来发展丧失经营信心。
(二)经营的无助性。经过走访调研发现,个体工商户普遍反映,生意不好,经营困难,经营成本增加,主要体现在用工成本增加、房租成本增加、原材料成本增加。其中,认为原材料上涨的用户占68.5%,房租上涨的占48.3%,用工上涨的占52.6%;认为用工和房租,原材料成本均上涨的占32.7%。个体工商户流动性大,抗风险能力低。对比企业,个体工商户投资少,创业首选,但其抗风险能力弱。电商平台的出现对实体店形成了致命的打击,网购的普及、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购物习惯的改变等因素制约着个体工商户发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8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反映收入减少。
(三)《条例》出台后,明确“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恰恰说明了个体工商户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各级部门要务必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鼓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首先,加强《条例》的宣传与引导,要让个体工商户充分感受到国家的关注、关心与关爱,为个体工商户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提振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信心。其次,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与引导,营造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个体工商户发展,提升社会关注度。
四、聚力顶层设计,研析政策措施,抓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提质增效
(一)加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各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宣传工作落的不实不细不到位,部分个体经营者对政策措施“不了解”“不知道”“没享受”等现象依然存在,不能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直接惠及个体工商户。各部门对于国家的优惠政策措施“循规蹈矩”,不能做到“举一反三”、“灵活运用”,为了避免“麻烦”,没有做好顶层政策措施的任务分解,没有制定政策执行标准、细化政策实施细则,简化政策申请程序,不能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致使广大个体工商户不能享受政策红利。
(二)加大政策措施研究力度。国家惠及经营主体政策措施的出台,是国家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地方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出台地方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多年来,个体工商户一直被认为是“弱势群体”,被边缘化,个体经营相对于企业来说,“文化程度低”、“政治素养低”、“思想党悟低”,地方发展性政策措施更能够刺激个体经济的发展,“真金白银”才能打动个体工商户提升发展信心。
(三)《条例》出台后,明确“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金融、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登记注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一系列的规定,需要我们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研判,分析当前个体经济发展态势,结合地方特色产业,迫切需要研究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地方政策措施,让更多的个体工商户感受政策红利,为我市经济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