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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论证 《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月24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和市大米协会等部门参加论证会。

    本次论证会,是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组织召开的,论证会邀请法律、地理标志、农业等领域5位专家,围绕《管理办法》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涉及的专业问题、技术问题进行论证。

    会上,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地标处吴溪、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陈爽、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姚丽华、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王若晨、辽宁省农业发展中心冯连第5位专家,在认真审阅《管理办法》和修订说明后,进行发言和讨论。与会专家对《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围绕《管理办法》的结构框架、条款设置、内容规范、文字表述等方面,逐条进行分析论证,对界定不够清晰、表述不够严谨的条款提出修订意见。专家论证会现场形成《专家论证意见》,与会专家一致同意《管理办法》通过论证。

    下一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对《管理办法》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按程序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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