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消费者协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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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走进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和中消协2024年消费年主题“激发消费活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3月15日,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在兴隆大厦门前组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发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
盘锦兴隆大厦、大商盘锦分公司、盘锦桔子广场、盘锦居然之家等14家零售企业,现场公开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并开展诚信经营宣誓活动。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局、市营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市烟草专卖局、市金融管理局、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参加了现场宣传活动。同一时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人民防空大厦门前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主要商业街区开展集中宣活动,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分散设置消费维权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据了解,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80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99万元。今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消协今后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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