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启动“3·15”主题 系列活动
- 发布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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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服务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走近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中消协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年主题,积极安排部署今年“3·15”主题系列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制定《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部署今年我市“3·15” 主题系列活动。
一是召开盘锦市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环境建设情况和2024年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工作打算。并回答记者提问。
二是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3月15日,全市市场监管人员、消协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出动,走上街头,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协在兴隆大厦门前设置主会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人防大厦门前设置分会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自选地点设置分会场,并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分散设置消费维权咨询台,设置宣传标语,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主会场和县区分会场设置“诚信经营承诺墙”,开展“七天无理由退货现场承诺”活动,体现“我诚信 我承诺 我践行”字样,组织商场等经营企业签字承诺,并开展诚信经营宣誓活动。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3·15”消费维权纪念活动。
三是开展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面向社区、村屯发放“消法宣传资料”。开展消费维权座谈会,召集辖区内主要商业企业、公共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消费者代表围绕“提振消费信心”“诚信建设”“消费维权”进行座谈,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活动。发布“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书”,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树立一批典型。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作出贡献。
五是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相关专项执法检查活动。“3·15”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围绕产品质量、广告、价格、食品安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知识产权等监管领域开展消费市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与生活消费相关的质量抽检行动。通过相关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价格欺诈、计量作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危害人体健康等违法行为。体现“走进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成果。
六是开展媒体宣传。3月15日,在盘锦日报、辽河晚报分别刊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专刊,介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走进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和中消协2024年消费年主题“激发消费活力”;发布消费警示;发布2023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公示;公布消费维权案例;刊登各县区消费维权工作亮点、市场监管工作亮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