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七)
- 发布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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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9年4月23日修正。全法包括总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83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现将公众关心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1、什么是行政许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3、哪些事项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问题二中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4、哪些国家机关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都有哪些?
答:在我国,作为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行政机关:一是国务院及各部委,其实施一些直接关系国家重大利益、不宜下放的行政许可;二是省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其实施一些事关重大、但又不宜全部由中央层次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三是县级以上政府及主管部门,其实施那些数量多、范围广、与普通百姓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