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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10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推动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盘锦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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