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清理吊销“僵尸企业” 促进市场环境规范有序
- 发布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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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夯实存量数据,提升存量企业的质量,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开展排查清理。从2022年初至2023年10月末,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51份,清理吊销企业951户。
自国家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多项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市场准入便利度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但也出现了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这些“僵尸企业”既挤占社会资源,又增加政府监管成本,导致市场主体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
在依法清理吊销“僵尸企业”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部门采取电话通知、税务比对、分类处理等工作措施,对仍有经营意愿并主动要求补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其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对实际已不经营但可以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督促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对连续六个月未从事经营活动、两个年度未参加企业信息年报公示、未进行依法纳税申报,且通过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列入待吊销名单,在实地核查后确定是否吊销。
此项工作仍在深入推进,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手续,不断健全核查处置方式,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完善数据交换机制,净化市场主体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