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宣传落实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 发布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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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宣传,推动登记工作规范化、申报服务更优化,切实把新修订的《办法》落到实处,有效提高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和登记效率。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第82号令,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并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细化落实《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同时,细化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程序,更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名称事中事后监管。
积极推动组织窗口登记工作人员加强新《办法》的学习和培训,及时收集、整理、交流、反馈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强化业务技能。在宣传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工作,优化名称登记流程。在办理企业设立或名称变更登记业务时,严把审批关。进一步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申请人可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最终选取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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