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秋、国庆节前进口冷冻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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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各类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打私办、公安局开展中秋、国庆节前进口冷冻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海关总署“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的决定和中秋、国庆节前冷冻食品的消费特点,执法人员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发票、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和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进销货台账等进行重点检查,禁止商家销售产自日本的水产品和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食品不得购进和销售。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等,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要相关凭证等制度,不采购、不加工、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历不明的进口生鲜、冷冻肉制品等食品,确保进口食品可溯源。
此次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3辆、执法人员9人,检查冷冻食品经营商家40余户,涉及冷冻猪肉、牛肉、海虾、海鱼等21个品类,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经销进口冷冻食品的问题。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食品流通领域执法检查力度,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有效维护进口冷冻食品市场安全秩序,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过上安定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