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条码监督检查专项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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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维护合法用户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现就开展2023年度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专项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要坚持规范管理原则。检查商品条码的最终目的是规范生产、经营企业在产(商)品生产、销售及流通环节,正确使用商品条码;二要坚持普法与检查规范并重的原则。对于检查现场发现的商品条码涉嫌违法问题,要有针对性开展宣贯讲解,向企业和商家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讲解条码查验、使用和维护的途径与方式,进一步督促企业规范应用商品条码;三要坚持执法检查与指导整改相结合。对于检查或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责令改正,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及行政执法相关要求,依法处理。
二、检查对象及数量
1.检查对象为全市及各县区行政区域内使用商品条码的商场(大型超市)、药店及相关生产企业。每个县区局检查商场(大型超市)1家,药店1家,相关生产企业3-5家。
三、检查内容
1.是否未经核准注册(备案)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2.是否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
3.是否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4.经销的商品是否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
四、时间安排
6月21日至9月11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0月18日前,完成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
11月10日前,报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县区局、市局执法队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做好沟通协调,1个市场主体原则上只接受一次检查,检查对象内的商品条码数量结合现场实际安排,不做数量要求。
2.请各县区局、市局执法队按照本方案要求以及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安排部署,鼓励各县区局监管人员与技术机构专家、执法人员共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联系人:于洪波 13998739060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队 联系人:姚 磊 15804270555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辽宁分中心联系人:崔更宇13998851616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沈阳办事处联系人:张岩1394029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