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八条禁令” 全面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
- 发布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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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学习、会议部署、张贴海报和电子显示屏播放等方式,积极宣传落实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八条禁令”,全面强化市场监管人员廉政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
“八条禁令”包括:严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严禁乱设环节,乱增要件;严禁随意检查,以罚代管;严禁任性执法,有案不办;严禁数据造假,结果造假;严禁利益勾兑,损企害民;严禁说情干预,谋取私利;严禁漠视诉求,懒政怠政。
作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三年行动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八条禁令”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评。对违反禁令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予以从重处理、公开曝光,并对部门领导实行责任追究。此举措将推动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办事更加公开透明,服务更加便民高效,监管更加严格规范,执法更加公正文明。全体市场监管人员将以优良作风展示奋进新时代的崭新风貌,为盘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