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宣传指导
- 发布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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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保护,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走进盘锦秋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盘锦富兴米业有限公司等5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指导。
在宣传指导现场,专业人员宣传解读了使用专用标志的重要意义,引导合法使用人积极使用专用标志,并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同时,宣传解读了《盘锦市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指导意见》。如果委托加工地理标志产品,以委托方名义销售的,使用专用标志应当获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专用标志专项抽查,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违反《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及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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