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 发布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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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走进3·15,消费环境建设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和中消协2023年消费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3•15”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给同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在兴隆大厦门前组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宣传册》《反垄断法》等宣传资料。兴隆大厦、大商盘锦分公司、盘锦兴隆二百等10家大型商业企业,现场公开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盘锦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文广局、市信用办、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法学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多家银行参加了现场宣传活动。同一时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也在人民防空大厦门前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主要商业街区开展集中宣活动,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分散设置普法宣传点,同步开展形式多样宣传纪念活动。
3月15日当天,市精神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盘锦日报》《辽河晚报》刊发“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宣传介绍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亮点,发布2022年执法和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文明诚信经营倡议和各类消费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