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摸底调查 继续减免检验检测费用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
- 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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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2023年继续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有关服务”的政策,日前,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相关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摸底调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盘锦市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认真梳理了本辖区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并要求机构积极履行减免收费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检验检测收费减免政策,制定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举措并对外公开,并上报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经调查了解, 2022年执行减免收费的26家机构继续执行减免政策。其中,2023年以不低于2022年的减免幅度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期限自辽政发〔2023〕1号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底。2022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减免检验检测689.47万元。其中个体工商户208家次,减免费用25.68万元;企业数量997家次,减免费用金额663.79万元。
通过减免检验检测费用,进一步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推动我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胜利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