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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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强化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9月1日至1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截至9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已检查经营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13家,对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企业现场责令整改3家,对涉嫌无证经营和许可证到期的2家企业立案查处。
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以域内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进口代理人、眼镜商城、眼镜店、商业区等为重点,组织实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
规范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重点检查入驻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从事网络销售的经营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展示产品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产品参数指标,佩戴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内容。
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完善“线下+线上”监督平台,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的作用,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查办、及时反馈,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在专项整治中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发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选购、佩戴常识。采用向消费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社会宣传。普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相关产品,重视使用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