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工作 让市民的“菜篮子”更丰富更安全
- 发布日期: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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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放心肉菜超市”是国务院食安办部署推广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一项重要工程。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工作,狠抓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让市民的“菜篮子”更丰富更安全。截至目前,我市辽宁桔子实业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被省市场监管局授予“放心肉菜超市”,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了市民菜篮子安全保障水平。
今年我市“放心肉菜超市”执行了更高的八个方面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实施肉菜检验检测标准,销售的肉菜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或者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测;三是严把源头采购关,实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模式,凭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销售的品种,做到溯源管理;四是加强过程控制,超市应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加工操作规范,散装食用农产品应注明名称、产地、保存条件及最佳食用期;五是设立精品肉菜专柜,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供港食品应设立精品肉菜专柜或专区,宣传特色农产品企业及产品品牌,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六是落实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责任,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生鲜猪肉须提供“两证两章、一报告”,进口冷链食品要符合要求;七是建立自查工作机制,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采摘、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防控风险;八是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创建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设置公示牌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并公开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
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过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活动,树立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标杆,鼓励相关经营单位对标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标准,申请创建“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荣誉认定,树立企业形象。经全市食品经营单位积极申请,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荐,依据放心创建标准和初评考评结果,最终确定盘锦兴隆三百超市有限公司为今年我市向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的创建单位。我市市场监管局和大洼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强化监管帮扶。通过行政指导、现场讲解、规范管理等多种方式,跟踪服务,进一步帮助兴隆三百超市完善薄弱环节,持续推动创建工作扎实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