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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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严厉打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乱象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食品”“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等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
2、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性承诺的保健食品广告。
3、保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质不全,销售超保质期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涉及预防治疗功能等。
4、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电话: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 0427-12315
0427-2269032
盘山县市场监管局 0427-3553115
双台子区市场监管局 0427-2315939
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 0427-2912014
大洼区市场监管局 0427-3531383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范围为涉及养老服务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若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公告。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