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锦市市长质量奖建议名单公示
根据《盘锦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申报、部门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以及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审定,确定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盘锦红海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吴大嫂食品有限公司、辽宁金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入2021年盘锦市市长质量奖建议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1日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信函有效期以到达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西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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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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