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知识产权大集开始卖产权啦!
- 发布日期: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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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旬,盘锦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特色服务-知识产权大集迎来了第一件知识产权转让信息入驻。
挂网转让的知识产权为“压缩式无震道路减速带设备”,于2022年2月1日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月中旬,专利权人来到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部门求助工作人员,希望把手里的专利卖出去。经核实,专利权人手中的2件专利已有1件因未缴年费,专利权已终止,工作人员遂将有效状态下的专利挂网促销。
一般来说,个人将专利创造转化为成果的能力较差。2021年盘锦市国内专利授权总量2046件,其中,个人专利553件,占授权总数的27%。为解决个人作为创造主体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盘锦市除了搭建自身平台外,还向专利权人介绍国内知名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下一步还将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对接活动,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知识产权提示】
1.专利权会因未缴年费而提前终止。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2个月内仍可恢复
2.商标权会因到期未续展而丧失。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 盘锦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平台设知识产权大集,免费为商标、专利权人发布产权需求、产权转让等信息。咨询电话:2269053。网址:http://www.pjnqi.com/index/index/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