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期间民生商品价格监管
近日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维护我市疫情期间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疫情期间米面油肉蛋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水平,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踪、了解重点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持续开展抽查检查,助力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一是建立监测点,实施日报告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极端天气期间市场重点商品价格监管的通知》,建立日报告制度,在各县区分别设立跟踪监测点位,及时掌握全市各辖区市场重点商品、防疫物资等价格波动情况,实现价格监管关口前移。
二是约谈告诫,强化规范引导。发放《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4000张,统筹运用政策宣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巡查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确保疫情期间我市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市场价费秩序稳定。
三是聚焦民生,加强抽查检查。聚焦基本民生、敏感领域、突发情况,持续加强农副产品特别是粮、面、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3月份以来,分别对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和大洼区的9家商超及新跃、钻井、东风、鹤集、银龙等5个集贸(批发)市场的粮、油、面、肉、菜、蛋、奶、水果等商品以及兴隆台客运站、盘锦北站、盘锦火车站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检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16处次。
四是守住底线,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强化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依次对本辖区内益寿堂、天益堂、阳光、成大方圆等11家药房销售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重要防疫物资进行了检查,现场对2处价格标注不当行为指导整改,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防疫物资价格稳定。
价格跟踪检查数据显示,截至3月16日17时,我市粮油、肉类、鱼类、水果等群众日常主要消费商品价格平稳,对比2月份均无大幅度调整。鸡蛋、蔬菜受市场需求量增加、走货较快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出现不同程度上涨趋势。其中,大米2.5元(每500克,单位下同)、面粉2.9元、玉米1.27元、豆油69元(每桶5升);鸡蛋5元,涨幅11.11%;生猪价格继续下行,达到5.8元,降幅3.33%;鲜猪肉9元、牛肉37元、羊肉38元、冰冻带鱼11元,价格平稳运行;跟踪16种蔬菜8涨1降7平,平均价格4.5元,涨幅8.96%。耐储蔬菜白菜3元,涨幅50%,在8种上涨蔬菜中居首,菠菜、菜花、芹菜、黄瓜、茄子、蒜苔、芸豆价格分别为5元、4元、4元、4.5元、10元、12元,涨幅分别为25%、25%、14.29%、14.29%、12.5%、11.11%、10%。当前,全市各商超、药店货源充足,各类防疫药品、消杀用品价格基本稳定,市民均按需购买,购销秩序正常,没有发生囤积和大量抢购现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加大检查力度和重点民生商品跟踪频次,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加强价格分析预警和研判,密切关注价格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平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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