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 简体版
  • |
  • 繁体版
  •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期间市场重点 商品价格监管

    近日,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预防我市农产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防疫用品等价格受疫情、叠加冰雪天气影响出现波动,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市重要民生物品、防疫用品价格稳定,市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踪、了解相关重点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持续开展抽查检查,助力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一是建立日报告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极端天气期间市场重点商品价格监管的通知》,建立日报告制度,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疫情与气象变化叠加形成的潜在价格波动风险,加大检查力度和重点跟踪频次,加强价格跟踪和分析预警,密切关注价格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平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防止小纠纷变为大事件。

    二是开展告诫引导。发放《关于规范市场经营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1000张,统筹运用政策宣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巡查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确保疫情期间我市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市场价费秩序稳定。

    三是加强抽查检查。聚焦基本民生、敏感领域、突发情况,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预案,防范和处置好价格突发事件。持续加强农副产品特别是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3月份以来,分别对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和大洼区的9家商超、及钻井、东风、鹤集、银龙等6个集贸市场的肉、菜、蛋、奶、水果等商品以及兴隆台客运站、盘锦北站、盘锦火车站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检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16处次(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

    四是强化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强化战时思维,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依次对本辖区内益寿堂、天益堂、阳光、成大方圆等11家药房销售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重要防疫物资进行了检查,现场对2处价格标注不当行为指导整改,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防疫物资价格稳定。

    当前,全市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涨跌互现,牛羊肉、肉食鸡、水果等群众日常主要商品价格对比去年同期均无大幅度调整,蔬菜价格保持季节性波动上涨走势,各种民生商品价格整体在合理范围内运行。各商超、药店货源充足,各类防疫药品、消杀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良好,未出现因疫情原因引起的价格异动。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中消协发布《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 权益保护报告》 完善网络消费者投诉和解机制...
    下一篇: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