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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 第二批企业通用事项抽查检查

发布时间:2021-09-12 浏览次数:1601

为推进全市企业依法公示信息、守法诚信经营,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2021年度第二批企业通用事项等牡查检查的通知》要求,从8月末开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企业通用事项抽查检查工作。

此次抽查检查坚持 “双随机 、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开展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信息核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到检查对象住所、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实地核查有关情况。

此次抽查检查工作已于2021年8月未开始实施,将于11月15日前结束。检查中将以大数据核查为依据,分类施策确定抽查检查比例和范围。检查对象包括休眠企业类、未公示即时信息类、部门联合监管类合计315户。检查实施按照“谁登记、谁监管、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本级承担检查任务的检查对象名单确定后,由基层检查部门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参加本次检查的执法人员名录,实现检查对象与检查企业随机匹配。检查实施时着重落实“进一家门,查多项事”的工作要求,切实减少对企业过度干扰。

在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将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记录检查结果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结果,并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被检查企业名下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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