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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部署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按照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任务分工安排,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政策要求,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一是内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对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进行了周密计划和详细部署。质量监督、执法稽查、行政审批、信用监管等多业务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二是摸清底数,全面排查产能。对全市相关生产企业产能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死角。目前全市有5家水泥获证生产企业,暂未发现钢铁、平板玻璃等生产企业。

    三是加强监管,保证产品质量。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已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5家水泥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4家企业为熟料加工,设备、产品及生产工艺等均符合政策要求,不存在国家规定的落后烧制工艺;1家企业磨机处于维修保养状态,待安装完成后重新生产。在对正常生产的企业进行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中未识别关键质量控制点、氯离子检验记录未修约、散装卡内容不完善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现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水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产品标准要求。

    四是加强执法,开展监督抽查。对全市无证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的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水泥、建筑用钢材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清查“小磨”、湿法窑和不在生产许可范围的生产线,截至目前,未发现有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产品及落后产能企业,也未发现相关案件线索。2021年已开展水泥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批次,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五是健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巡查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排查,坚持定期不定期对获证企业的设施设备和产品进行检查,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强信用监管,对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的生产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让其失去生存发展的土壤,全面保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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