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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202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工作

    为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公示信息,守法诚信经营,8月初至10月末,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抽取检查对象。以2020年度已年报11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抽查对象总名录库,按照总体名录库量30%的比例抽取386户派发给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

    明确检查任务。重点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中的住所是否真实,是否与登记相一致。引导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公示出资信息。对没有经营意愿的引导注销,对逾期未公示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失联企业做好后续依法强制出清工作,切实减少无效的市场主体供给,让更多企业重回正常经营轨道。

    确定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随机匹配确定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以现场检查方式,到检查对象住所、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实地核查有关情况,或以约见调查方式,约请检查对象代表到检查部门当面说明情况、提交材料、出示实物、回答提问等。坚持按照“谁登记、谁监管、谁检查、谁录入”的工作原则,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工作要求,切实减少对企业的过度干扰。

    依法处理并公示。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的,根据性质、情节、危害后果,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通过行政指导进行规范,情况复杂、检查期间暂时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转立案调查。检查中发现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对象的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记录检查结果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结果,并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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