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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对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盘锦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市场监管执法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的提升。

    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执法效率。按照执法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适量够用的原则,执法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多屏同显设备,完成了调查询问室的建设,更新了高清监控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同步音像记录。执法人员与被询问人可通过多屏同显设备,实现即时笔录、即时核对、即时修改,快速完成询问笔录、核对确认笔录等工作,缩短了沟通时间,提高了询问效率。

    制定相关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调查询问室使用管理制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等执法制度,对记录事项、设备使用管理、资料保存保管、人员监督考核等进行了细化规定,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和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对调查询问室和执法记录仪进行管理,及时下载、转存和备份执法音像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有序开展。

    把握两个关键,实现留痕可查。重点把握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两个关键,无论是文字还是音像,都要节点清晰、完整准确,实行文字与音像双记录,认真分类梳理,科学保管存储,确保执法数据的原始、完整、可追溯,保证了证据的效力和案件办理的质量,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同时,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进行。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深入推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保证执法规范、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减少执法争议、执法投诉,深入研究相关政策,规范科学管理,促进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公正化、文明化,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执法人员在调查询问室通过多屏同显设备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询问

     

     

     

     

     

     

     















      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通过执法记录仪进行音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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