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食品核查处置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发布日期: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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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有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规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核查处置案件认领“快”。执法队安排专人每天登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在线查看和领取核查处置任务,下载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和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权限要求按时处置,对不合格食品形成“闭环”管理。5月份共受理核查处置案件5件,受理后马上进行案源登记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一体化系统。
二是检测报告送达“快”。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每个核查处置案件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将抽样检验不合格报告送达至被抽样单位,同时对涉嫌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发现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在24小时内启动,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抽检,确保核查处置率达100%。5月份以来受理5件核查处置案件。
三是核查处置办结“快”。按照“四个最严”、“五个到位”要求,逐一查实,对账销号。目前我市处在疫情防控攻坚时期,执法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明确办结期限,确定核查处置案件领取、送达、立案、办理、结案等各项规定和时间节点,4月中旬以来共受理并处置核查案件5件、举报案件4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有序进行案件处置,目前已询问核查处置案件10次,二次现场检查5次,以上案件都已进入案件终结阶段。工作中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要求,提升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效能,确保我市食品合格率上升,力争我市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100%。
四是信息结果公开“快”。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及时在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对近期抽检尚未公布的核查处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公布后的信息进行舆情监测。
下一步,执法队将进一步严格食品核查处置程序,严格把握核查的时限要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对食品经营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我市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