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 简体版
  • |
  • 繁体版
  •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盘锦市阳光大药房教科书式处置发热顾客 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零售药店按照防控要求落实顾客测温、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报送制度,发挥疫情防控“哨点”和“探头”作用。日前,盘锦阳光大药房一连锁药店两名店员正确处置发热顾客的过程,堪称教科书式典范。

    2021年5月21日晚将近8点,有一名顾客来到盘锦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三连锁店购药,药店营业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顾客进行测量体温并登记,查看行程码时发现有营口市的行程记录,经询问得知该顾客前两日去往鞍山途经营口,但并未在营口下车。该顾客自述肠胃不舒服,要购买拉肚子药,经对该顾客腋下测温显示体温38.3℃。营业员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给社区,同时要求顾客在店内等候处置。社区第一时间派人将顾客送往了发热门诊就诊。该店为做好防范工作,立即对店内进行了消毒,并关闭店门,不再接待顾客。随后两名店员在店内自行隔离,等待顾客的核酸检测报告结果。5月22日凌晨2点51分接到社区电话,得知顾客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店员才结束自行隔离回家。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是该药店时刻保持“疫情就在身边”的防范意识和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值得全市药店学习,也让市民放心。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守住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边界...
    下一篇: 未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盘锦市30家药店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