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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案件处罚决定的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盘锦美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本局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上述企业已查无下落,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依法公告告知,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盘锦美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盘锦顺水化工有限公司   3.盘锦龙宇腾工贸有限公司   4.河北时尚城市资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盘锦宝来分公司    5.盘锦乐芝多食品有限公司    6.盘锦鑫水源商贸有限公司    7.盘锦市双台子区运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8.盘锦联通网苑鹤城网吧    9.盘锦嘉艺水果商贸有限公司    10.盘锦晟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盘锦华电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12.盘锦汉实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3.盘锦博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4.盘锦亿鼎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盘锦火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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