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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百姓关切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坑老”、预付卡退费难、网购安全等百姓反应强烈、关注度高的难点问题,创新载体、深入基层,精心谋划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积极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立足职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着力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诉求处置率不断提高。一年来,全市12315系统受理投诉举报4586件,办结率100%。全市消协组织共解决消费者投诉3597件,投诉解决率97.30%。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仅1次保健品消费纠纷调解就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68.8万元。

    二是组织“反坑老联盟”,开展护佑夕阳红行动。近年来,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的“坑老”案例屡见不鲜。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坑老”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问题,探索尝试组建“反坑老联盟”,通过市场监管、公安、“消协”、社区、“反坑老联盟”相互配合、协同治理、共同打击,形成反“坑老”社会共治局面。“3·15”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坑老”问题问卷调查,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并通过报纸、官方网站、公众号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启动“反坑老联盟”志愿者招募工作。深入社区、村发放通俗易懂的案例手册,进行广泛宣传,占领舆论阵地,教育引导老人提高防范意思和辨别能力。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及时发现违法会销、“坑老”行为,协助执法部门收集固定证据,提高打击“坑老”违法行为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警示消费风险,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针对预付卡相关企业关门歇业、携款跑路等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发布预付卡消费提示。一方面强化监管,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努力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通过媒体、网站发布“预付卡消费提示、消费警示”,详细解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法律责任、风险原因、维权渠道,对预付式消费需注意的问题给予明确提示,并警示消费者,非必要不选择预付式消费,如选择须谨慎。针对网购消费带来诸多消费维权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理性选择网购,时刻防范虚假宣传夸大商品功效、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炒信用,恶意“刷单”、利用规则排除消费者权益、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充分了解商家信誉,防范被复杂规则“算计”“套路”。

    四是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建设。3月15日,组织开展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设置普法宣传点,同步开展形式多样宣传纪念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商场、市场、专卖店等经营场所,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现场向经营者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觉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和开展向“广场舞”等中老年群体定向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盘锦日报》《辽河晚报》刊发“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版”“特刊”共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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