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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0年辽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级转移支付任务)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辽宁盘锦评价性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对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泰山路超市经营的川香骨肉新享连(调制鸡肉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泰山路超市经营的川香骨肉新享连(调制鸡肉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0.41g/100g,标准指标≤0.25g/100g,不符合 SB/T 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泰山路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川香骨肉新享连(调制鸡肉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泰山路超市经营的该批次川香骨肉新享连(调制鸡肉串),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次川香骨肉新享连(调制鸡肉串)做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供货商盘锦咪咕互联网餐饮有限公司承认该批次川香骨肉新享连(调制鸡肉串)不合格的原因是该公司管理疏忽导致贮存不当引起的,我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二、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东北啤汽(麦味碳酸饮料)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东北啤汽(麦味碳酸饮料),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东北啤汽(麦味碳酸饮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公司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东北啤汽(麦味碳酸饮料),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公司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公司分析了抽检不合格的原因,确认非本公司员工行为导致。在以后的经营中,该公司承诺会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产品在标示温度条件下贮存和销售。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三、双台子区老蔡蔬菜店经营的豇豆氧乐果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辽宁盘锦评价性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双台子区老蔡蔬菜店经营的豇豆,氧乐果项目实测值分别为0.40mg/kg,标准指标≤0.02mg/kg,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双台子区老蔡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经查,该店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双台子区老蔡蔬菜店经营的豇豆,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店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店分析了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没有对该批次豇豆打药及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确认非我店员工行为导致,可能是种植户打药造成的,具体农药残留超标原因我不清楚。在以后的经营中,该店承诺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加强学习,采购时,加强对蔬菜的主观判断分析是否有农药残留。加强对供应商出具的资料和采购小票的整理,做好记录及存档,使食品安全来源可追溯,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四、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园锦和百货超市经营的鲜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0年辽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级转移支付任务)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园锦和百货超市经营的鲜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计)项目实测值308mg/kg, 标准指标≤200mg/kg,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园锦和百货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土豆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园锦和百货超市经营的鲜土豆粉,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抽检不合格的原因,确认非我超市人员行为导致,销售中并未给鲜粉条(鲜土豆粉)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在以后的经营中,该超市承诺会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五、兴隆台区马先生食品超市经营的老味道(冰棍)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0年辽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级转移支付任务)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马先生食品超市经营的老味道(冰棍),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兴隆台区马先生食品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味道(冰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兴隆台区马先生食品超市经营的老味道(冰棍),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该批次老味道(冰棍)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原因,我超市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次老味道(冰棍)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购进时,因进货量较少,没有进入冷冻库储存环节,直接放到冷冻柜内,冷冻柜内温度符合该食品的贮存条件-220C要求。我超市在经营该批次食品期间,能够保证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后都有人检查,也没有发生停电现象。该店承诺一定要增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在购进食品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能够说明进货来源,一但抽检不合格,能够配合执法人员追根溯源。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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