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退烧类药品销售 实名登记管控
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疫情就在身边”的危机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始终把“退烧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向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发放《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清单》及《告诫函》,对落实“退烧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情况开展多部门联合高频次检查,对问题企业采取约谈告诫、联合惩戒等措施,确保药店销售的退烧类药品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
1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闯、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书记索宏民、副局长高雪飞带队,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落实“退烧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对兴隆台区东北大药房盘锦一分店、天益堂大药房298店、益寿堂大药房河畔店、成大方圆连锁药店河畔分店等药房进行了暗访。主要查看是否对退烧类药品销售进行实名登记、进店人员是否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是否进行测温登记等情况;随机与购药顾客进行信息核对,验证登记信息是否有效、准确;详细询问了药房工作人员对出现发热症状人员的处理流程等。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药房能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退烧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措施。
执法人员对此前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零售药店进行“回访”检查。2020年12月份以来,执法人员先后对全市39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抽查,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为工作出发点,对51家问题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及时纠正相关企业退烧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问题56项,对13家问题企业进行了约谈告诫,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1家。即日起,执法检查组对问题药房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访”检查,对未按要整改的药房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药店退烧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依法严厉查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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