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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助力企业降低费用成本 积极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督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价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并对强制服务收费、变相高标准收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及各类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截至12月未,盘锦港集团按照国家两次文件降费规定,收费标准均降20%,减免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共计215万元;全市供电系统执行降低电价9.5折优惠政策,共减免降费10626万元;国华等4家燃气公司按每立方米降价0.39元参照价格,已累计向企业让利减负2065.35万元,实际惠及工商业户约5300户;全市供水系统按照降价幅度为非居民用水终端价格(含污水处理费)5%的要求,累计向企业让利188.49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围绕企业反映的重点问题,与市供电公司联合发放“落实电价优惠政策提醒告诫函”,督促转供电主体及时足额向终端用户传导降价红利。在市市场监管局有效监督指导下,全市各转供电主体均于醒目位置对外公示并返还多收电费3895万元,涉及终端用户25000户,切实降低了工商业用电成本,使电价降费政策传导到终端用户,占全省退款总额4985.2万元的78.3%,列全省首位。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对全市62户转供电主体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其依法合规收取电费的同时,及时推动国家和省、市政府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有效传导,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统筹推进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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