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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网络交易监测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网络交易监测与监管效能,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管局以“划重点、定时段、分专项”为原则,依托辽宁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积极开展网络交易日常监测、定向监测和专项监测,不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收效显著。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网络监测84批次,监测网站(店)33252个次,监测微信公众号、小程序1537个次,发现违法线索33条,依法责令33个网站进行改正。

    一是规范主体行为,提高日常监测效果。以《电子商务法》宣贯工作为重点,按照属地管辖、分级核查原则,对全市电子商务平台、自营性网站和网店开展日常性、全覆盖式监测,及时更新、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全面掌握我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基本情况。同时,积极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完善经营制度,落实法定责任义务。

    二是突出重点时段,扩大定向监测范围。分别于元旦、春节、6•18、双十一等网购集中促销期间,以电商平台为重点,对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六大类商品开展定向监测。同时,结合电商产业和行业发展情况,突出网络消费者投诉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和领域,分别开展保健品、房地产、旅游行业格式合同条款定向监测,严查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三是针对特殊商品,强化专项监测力度。以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用品销售、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网络销售长江野生鱼等专项行动为重点,提炼、设定违法关键词,利用网络爬虫技术对交易信息进行梳理追踪,有效规范各类商品网上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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