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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暨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能力,促进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对新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13日组织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及全市110余家重点化妆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宣贯培训。

    此次培训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为主题,重点讲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特点。主要从化妆品的判定、化妆品的分类、以及化妆品监管的边界、化妆品在不发许可的前提下如何监管、企业现阶段的形式、法律责任的依据、不良反应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宣贯培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易发的违规情形,结合条例内容进行精准指导,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转变经营理念,做到守法经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6月29日颁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要将《条例》宣贯工作作为明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依法履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监管效能和权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开创化妆品经营监管新篇章。

    下一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监管信息群等平台进一步加强宣贯培训,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努力营造人人知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安全高质量化妆品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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