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 简体版
  • |
  • 繁体版
  •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盘锦市推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为 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2020年11月13日,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推荐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盘锦市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行业自律,动员社会力量共治共享,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保障了盘锦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全市食品安全公众总体满意度达到79.38%,知晓率达到76.11%,支持率达到91.57%。

    盘锦市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178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679家,食品流通单位6195家,经营保健食品药房796家,餐饮服务单位6181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2家;种植企业167家,养殖企业163家,农兽药经营单位239家,饲料生产企业2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家,“两品”认证产品72个。2020年,全市食品抽检8701批次,监测食品样品266份,检验量6.04份/千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为99.9%。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市民监督,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现对盘锦市市场监管局被推荐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工作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盘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接受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来信、电访和来电。

    市政府监督电话:12345

    市食安办监督电话:0427-2269015

    邮箱:pj_sab@163.com

     

     

    盘锦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正式签署!全球最大自贸协定达成
    下一篇: 我省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部署常态化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