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 简体版
  • |
  • 繁体版
  •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建立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市场局近日召开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主管领导、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于立友、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齐绍斌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对全市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和时间节点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尽快完成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甁阀更换和充装间改造;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对未达到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许可条件中基本条件(D2.1)第四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中气瓶检验机构第二款第四条要求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在组织现场鉴定评审时不予通过。

    齐绍斌在会上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保障民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充装单位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着眼长治久安,要认识到短期的投入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巨大的助力和保障,各单位要本着为用户负责、为企业负责、为国家负责的态度,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于立友对我省各市目前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分析。于立友指出,盘锦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钢瓶数量在全省占比较少,但安全监管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部分,盘锦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要在省内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尽快完成追溯体系建设,有效保障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本质安全。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来盘调研“双打”工作
    下一篇: 省市场监管局来盘调研保健食品清理 和广告监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