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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即日起,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为工作目标,重点查处生产企业采购、销售和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查处各类市场采购、销售和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处餐饮场所经营、食用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查处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查处电商平台网上售卖“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以及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处一切媒介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以及涉及野生动物的虚假违法广告。

    专项执法行动将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实行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案件溯源“追查到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全社会共同营造保护长江“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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