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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 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9家食品经营企业。在抽检监测(本级三司专项)2020年畜禽肉和水产品及其制品中抗生素等药物残留抽检专项中,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在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广东中山食品抽检计划(第一批)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在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国家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中,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1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隆台区鑫盛发果蔬生鲜超市经营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鑫盛发果蔬生鲜超市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实测值35.5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隆台区鑫盛发果蔬生鲜超市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二、盘锦市兴隆台区鑫旺鸿运达生活超市经营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鑫旺鸿运达生活超市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实测值184.2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兴隆台区鑫旺鸿运达生活超市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三、盘锦市双台子区俊辉鲜肉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双台子区俊辉鲜肉店经营的韭菜,毒死蜱项目实测值0.14 mg/kg,标准指标≤0.1 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双台子区俊辉鲜肉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四、盘山县高升镇于涛水产品经销处经营的虾蛄(海水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山县高升镇于涛水产品经销处经营的虾蛄(海水虾),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0.99mg/kg,标准指标≤0.5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山县高升镇于涛水产品经销处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五、盘锦市兴隆台区老付头蔬菜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老付头蔬菜店经营的韭菜,克百威(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表示)项目实测值0.068mg/kg,标准指标≤0.02mg/kg,甲拌磷(甲拌磷及其氧类似物(亚砜、砜)之和,以甲拌磷表示)项目实测值0.023mg/kg,标准指标≤0.01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兴隆台区老付头蔬菜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六、大洼区西安镇马素艳水果食杂商店经营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洼区西安镇马素艳水果食杂商店经营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实测值70.3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洼区西安镇马素艳水果食杂商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七、盘锦辽东湾新区每日鲜果蔬超市经营的经营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辽东湾新区每日鲜果蔬超市经营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实测值93.4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辽东湾新区每日鲜果蔬超市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八、兴隆台区刘旭海鲜店经营的贝类(白蚬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刘旭海鲜店经营的贝类(白蚬子),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实测值2.4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隆台区刘旭海鲜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九、兴隆台区赵永利水产品店经营的贝类(白蚬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赵永利水产品店经营的贝类(白蚬子),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实测值2.5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隆台区赵永利水产品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十、辽宁万维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乌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抽检监测(本级三司专项)2020年畜禽肉和水产品及其制品中抗生素等药物残留抽检专项中,辽宁万维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乌鸡,甲氧苄啶项目实测值188μg/kg,标准指标≤50μg/kg ,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230μg/kg,标准指标≤100μg/kg ,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辽宁万维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十一、兴隆台区梅海涛食品行经营的乌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抽检监测(本级三司专项)2020年畜禽肉和水产品及其制品中抗生素等药物残留抽检专项中,兴隆台区梅海涛食品行经营的乌鸡,金刚烷胺项目实测值423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 ,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隆台区梅海涛食品行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十二、盘锦盛源海杰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的四个核桃(核桃口味雪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广东中山食品抽检计划(第一批)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盛源海杰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的四个核桃(核桃口味雪糕),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盛源海杰冷食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生产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十三、大洼区润彩云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经营的小白菜(普通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 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国家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中,大洼区润彩云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经营的小白菜(普通白菜),毒死蜱项目实测值0.25mg/kg,标准指标≤0.1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洼区润彩云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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