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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上半年 重强抓工作总结

    市市场监管局共承担13项“重强抓”专项行动任务指标,其中市指标5项,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指标8项。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重强抓”工作,组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指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编制线路图,实行挂图作战,每月底进行调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促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省市指标均有,省指标400户,市指标500户)。组织召开全市“个转企”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2020年全市“个转企”实施方案、指标分配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初以来,因受疫情影响,县区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克服困难,认真开展“个转企”培育指导工作,已完成318户,完成省指标(400户)的79.5%,完成市指标(500户)的63.6%。实现“双过半”,预计9月底之前完成全年任务。

    (二)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以特种设备、计量、产品质量、食品生产、抽检监测全方位、多元化开展质量提升。上半年,按《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已确定第三方服务专家组人员,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向省局报送3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立项表,并得到省局的确认和批复;组织全市18家检验检测机构报名参加202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已经完成第一批20个批次产品的抽样工作,并予以网站公示;按省局要求每季度更新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信息,现以持续更新42家企业主体责任基本信息;指导、推荐我市华锦集团、北燃公司、宝来生物、中蓝电子、光合蟹业、天意装备、大禹防水、浩业化工等8家企业参与今年省局组织开展的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完成5家以上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的“重强抓”专项考核任务。

    (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定下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盘锦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和对创建标准的任务分解》。上半年,对照新的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标准,对4家单位进行指导规范。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共计完成1775批次。制定辖区内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下发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数据统计报送及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完成辖区内15%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流通企业监督检查。

    (四)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进一步确定涉企收费责任分工,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重点。加强与市银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下发调查问卷45份,全面了解涉企收费有关情况,为下一步涉企收费整治打牢基础。

    (五)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按照省局工作要求,6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以文件形式向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等7个部门发函梳理经营场所限制区域和限制条件。截至到6月25日,7部门反馈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场所限制区域和限制性条件外,没有市级层面规定和限制性文件出台。同时,明确提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要求,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

    (六)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9年11月16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盘锦市成立盘锦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4月27日以盘锦市市政府名义下发《盘锦市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并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对外公示。

    (七)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林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转发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及乱捕滥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于4月6日印发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提出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及整治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及乱捕滥猎行为处罚力度。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配齐配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人员,明确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对县区下达考核指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2020年度盘锦市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立案查处知识产权案件9件。加强维权援助工作布局,设立3个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九)落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政策,确保知识产权试点市创建工作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盘锦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会议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为38家企业发放知识产权专项经费86.445万元,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进企业、进园区“送政策、送服务”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上半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744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17件,已完成年度省指标;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10735个,比去年同期增长20.8%;7家企业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完成知识产权贷款8笔4515万元;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盘锦市首次跻身全国前五十,在全国156个副省级城市及地级市中排名第49位,比上年上升65位。

    (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积极落实《盘锦市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上报一单两库一细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对外公示。制定下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监督抽查计划,对全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上半年,已完成第一批农用物资20批次监督抽查任务,合格率为100%;流通领域商品监督抽查已完成74批次,合格73批次,合格率为98.6%。

    (十一)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一是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商登记环节从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整个流程从3.5个工作压缩至2.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环节均在规定时限完成。二是上半年,全市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完成18403笔,占登记总量的74.12%,其中设立9987笔,占本地业务的97.90%,全省排名第一。我市全程电子化登记常态化的做法得到了省局的肯定。

    (十二)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通过省级验收。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制定《盘锦市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暨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制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开展春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和校园食堂餐饮安全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派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员驻校,对全市9所高中、35所初中校园食堂全程进行监管,确保全市初高中9000余名复学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市食品经营业户13130户,达成保险意向7798户,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6609户,保险率达到50.33%。制定药品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监督检查2家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完成率50%以上。全市61家涉疫苗单位,已完成监督检查49家,完成率80.3%。      

    二、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三季度完成促进500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以本地特色产业和服务业为重点,推动“结合特色乡镇建设推动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基地、推进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入驻园区、基地等方式转型升级”围绕特色产业、美丽乡村示范区、创业基地等支撑“个转企”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更新34家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基本信息,完成第三季度审核工作。组织辖区内18个检验检测机构参加省局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对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后处理工作。迎接省局评审专家考核,完成全年20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工作任务。

    (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通过省级验收。按照全市创建推进会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强化督导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聚焦重点,抓住关键,抓好抓实抓细各项创城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验。深化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提升等系列行动和示范街、示范店评选活动,确保食品安全。持续开展中药饮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冷链、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完成辖区内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流通企业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

    (四)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转发省局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协调推进市级对口单位组织落实,按照省局部署,开展相关行业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县区对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五)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本着全力推进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县区市场监管局于9月30日前按市要求成立县区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完善“双随机、一公开”38家成员单位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工作,继续加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9月底前完成全年抽检计划50%。

    (六)落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确保知识产权试点市创建工作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以全市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增加办案数量,利用省平台开展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维权援助工作布局。以进企业、进园区“送政策、送服务”活动为载体,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服务力度,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材料,邀请省知识产权局领导来盘模拟验收,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验收申请。

    (七)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落实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按照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高标准落实相关制度措施,积极做好支持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要求,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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