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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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盘锦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9〕22号)和《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盘市场办发〔2019〕57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请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并对照制定本局的三项制度。盘锦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照执行。
附件:
1.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3.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doc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docx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