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办公电话】 0427-2269010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171次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64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1011319号-3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183号

联系电话:0427-2269010

foot_img_02.png